李翔律师执业于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,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李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人身损害,合同纠纷,劳动纠纷,刑事辩护等案件。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及各类民事案件代理经验,李律师工作作风严谨,善于法理分析、长于思辨,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翔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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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101201710606453
执业律所: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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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
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?我国的财产损害赔偿以金钱为主,可参照下文得出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。
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,以恢复原状﹑返还财产﹑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,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,可以把赔偿的标准作出如下的分类:
1.处罚款﹑罚金﹑追缴﹑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﹑摊派费用的,返还财产法。商
2.查封﹑扣押﹑冻结财产的,解除对财产的查封﹑扣押﹑冻结,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3﹑4条规定赔偿法。商
3.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,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法。商
4.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,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,不能恢复原状的;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法。商
5.财产已拍卖的,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法。商
6.吊销许可证和执照,责令停产停业的,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(如水费﹑电费﹑职工基本工资等)法。商
7.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,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法。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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